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者:郭扬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902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马克思主义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2412日上午8:00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科研实验大楼1418

思想政治教育

202412日上午8:00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科研实验大楼122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202412日上午8:00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科研实验大楼132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202412日上午8:00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科研实验大楼1426

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202412日上午8:00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科研实验大楼1318

 

 

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考查

50

学术基础研究计划专业领域知识理解

综合能力考核

50

英文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

 

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专业知识考查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其中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外本学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不超过1

 

、其他注意事项

1、202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考核形式,考生需严格遵守教育部及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规章制度,并签署《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2、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综合考核通知;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期间到学院接受报考资格审查。 

3、如果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存在虚假、错误的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则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已获得的考核成绩无效。



 


 

 

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