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2024年6月11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在上海财经大学艺术中心举办了以“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为主题的春季学期主题大课。此次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既推动了我校“大思政课”建设有序进行,也有助于积极培育上财学子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裴学进老师参与并指导了此次主题大课,华梦莲老师主持了本次主题大课,上海浦东法院俞硒法官应邀作题为“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的主题报告。我校《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全体教师、大一大二学生共计700余人参与学习了本次思政主题大课。


俞法官以“法律,与我们的生活”为主题,首先结合自身学习法律的历程阐释了法律人的三个特质,并以三个真实案例讲述了在日常生活中法律人是如何进行维权的,以此来引出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的重要性。


其次,俞法官从规则之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公平正义、权利保障、权利边界、价值衡量、程序正义七个方面向同学们阐释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一是规则之上。俞法官以“让校规校纪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更安全有效”为例指出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法律调整的是涉他的行为,调整的方式规定了应当如何行为,可以哪些行为,不可以哪些行为。二是法律与道德关系。俞法官以霍尊出轨案、李云迪嫖娼案、吴亦凡聚众淫乱案等案例来阐释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并指出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控社会的一种手段、都蕴含和体现着一定的社会价值,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三是公平正义。俞法官以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郑州电梯劝烟案、雷星宇辱母杀人案来分析维护秩序、弘扬正义的法的价值,并指出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四是权利保障。俞法官以叶挺《囚歌》案、李芳凝职场性骚扰案阐释法律对公民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的保障。五是权利边界。俞法官以擅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诠释权利得以行使的前提条件是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不侵害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支持的。六是价值衡量。俞法官以火车司机的困境案例阐释法律作为调控利益的机制,遵守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优先个人利益、人身利益的保护优先财产利益、个案的比例原则。七是程序正义。俞法官指出完整的正义,包括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法律是一个程序制度化的体系或制度化解决问题的程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再次,俞法官通过分析高空抛物入刑、暴力催收十步曲、网络言论、打赏主播、追星风险、网络购物等法律热点问题,提醒同学们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同学们能够谨慎使用自己的权利。她还指出,学习法律对个人影响重大,希望同学们能够丰富法律知识、培养批判性思维以及提高问题解决能力。并以歌德的一句名言为结束语:“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经常而持久的对它们进行反复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益增长的赞叹和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


随后,俞法官还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互动。同学们就当下的一些新闻热点向俞法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比如火车司机困境问题、七天不满意退货规则淘宝店执行、高价彩礼等等问题,俞法官都非常有耐心地进行了解答。经过此次深入地交流,同学们也更好的认识到提升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最后,主持人华老师也总结到俞硒法官从非常专业的角度,并结合很多有趣的案例和同学们讲述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的重要性,相信同学们受益颇多。她也希望同学们能积极培养法治思维,自觉遵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文|华梦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