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马克思主义人才计划”招聘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5浏览次数:379

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马克思主义人才计划”招聘启事

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深厚的历史积淀。其前身可追溯到1950年上海财政经济学院建立的政教室,1960年学校重建时恢复马列主义教研室,1978年复校恢复马列主义教研室,1984年建立德育教研室,1991年在马列主义教研室和德育教研室的基础上组建思想理论教学部,2004年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直属学校独立的二级机构),拥有“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博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博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部(直属学校独立的思想政治教学理论课教育教学二级机构),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2015年,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部和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合并组成新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储备,结合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现推出“马克思主义人才计划”,诚邀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加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类型:马克思主义人才计划(1~2名)

选聘优秀博士毕业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科研工作,与学校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统一纳入我校“新聘研究人员”管理。除完成科研要求外,还履行教师职责,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及一定量的社会工作。

二、岗位职责

1、主要从事高质量科研工作;

2、在校期间平均每学期需承担一门课(至少3课时/*16周=48课时)的教学工作;

3、适当的社会服务工作;

4、除非经过学校和所在部门的批准,不得在校内外从事其他兼职工作。如有违反经查实,学校可立即与其解除聘任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岗位要求

1、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重点招聘国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3、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

四、申请及评审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博士以来科研成果一览表、代表性科研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身份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研究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

3、两位相关研究领域教授的推荐意见。

根据个人的申请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申请人提出的研究计划(如可行性、创新性、理论和实践意义)等,并提出是否同意招收的综合意见。

五、考核与留校

合同期满前3个月,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入选者教学、研究、社会服务工作三方面进行考核。

未通过考核的,合同期满终止,学校不再继续聘任,该人员与学校和学院不再存在任何人事或聘用关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武东路100号马克思主义学院209

联系人:章老师、叶老师

电话:021-6590360065900568

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9月10